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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情之所衷,生不如死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对待沈嘉烨,如果说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朋友,那就是他。
在我那段最黑暗,最无助的日子里,沈嘉烨的帮助,简直堪比神灵。若不是他,我大概早就横死在那个异国他乡里。
可是,他却那么了解我,了解到一眼就能看中我的痛处。如果可以,那将是我一辈子都不愿意示人的弱点,因为他终究见不到阳光,终究不能达成。
所以,让别人了解只能说是多嘲笑自己的一个弱处。放在心里,天长日久之后就会被岁月腐蚀腐烂,没有人会知道,宁蔚曾经爱过那个叫做季南安的男人,那么爱,那么爱。
爱到了自我卑微,却输的一塌糊涂。
老妈见到沈嘉烨来,高兴的比我还过分,连连招呼我要带他到这个城市的各个地方去转一转。“去哪儿?”我坐到驾驶位,侧头看他。
“到了你的地盘呐,”他眉目舒展,倒是一副下午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任你杀任你砍,全凭小姐处置。”
“呀,我发现几天不见,你中文很好啊。”我撇嘴看他,“还会排比。”
“我之前也很好,只是你没长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他微微蹙眉,“嗯,据说能浓缩一个地方精神风貌的只有酒吧,要不然,我们去酒吧看看好不好?”
“那样的地方你也去?”
“不要歧视酒吧,”他斜眼睨我,“再说,酒吧也有温存的,激烈的,干净的,脏污的气质之分。如果你心情不好,酒吧是最好的去处。”
“可我酒精过敏。”
他抓过我的手,放我手里一包东西,“还是按照咱们之前的那样,你不喝,看到别人喝,或者,你吃了这个再喝。”
我低头一看,正是“乐敏”,著名的控制过敏的药物。
看完一踩油门,“好,我带你去这个城市最好的地方去看看。”
我要带沈嘉烨去的地方,便是“橙镇”。
如我所料,沈嘉烨进入橙镇嘴便没合上过。我虽然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但心里也在啧啧惊叹,上次来的时候是冬天,梅雪胜景让人难忘;没想到现在是夏末,碧草红花也是美不胜收。
踩在花园石径上,那些记忆再现在眼前。曾经,我以为那些事情鲜明的犹如昨日。现在想来却是极其可笑的一件事情,人都是这样,当你愿意想起的时候,便觉得过去的事情千般可爱。当你不愿意想起的时候,便感觉那些事情恨不得发生的如此久远,最好就那般残酷的烂在时间里,再也不能回来。
与沈嘉烨找到一个小隔间坐下,他仍很有兴致的朝外看,“你真是有福气了你,这么好的地方也能常常过来。”
“我只来了一次,”我拿过水,吞下事先准备好的药物乐敏,也随着看向外面。这儿的隔间与那些包间不同,因为坐在这个地方,可以看到这个后花园的全部景致,所以只是用玻璃隔起,便于欣赏游玩。当然,这处的价格也很贵,比起那些全封闭的包间,贵了至少两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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