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李昀还会躲懒,而他却只是点头应诺,随即返回自己的房间盘膝坐在蒲团上。
从笔洗中舀出两勺清水倒入砚台,李昀左手开始研磨,右手则铺开了一叠宣纸,动作一气呵成,竟然十分熟练。
拿起笔架上的一只毛笔,李昀将笔尖上已然脱落的鬃毛捻掉,这才在砚台里稍稍一滚,原本有些泛白的笔尖立即舔饱了墨汁。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李昀一边下笔如有神,一边在心中感激后世里自己那位终身研究国学的爷爷,如果不是他老人家从小强迫自己学习软笔书法,只怕如今便栽了。
《千字文》全篇九百九十九字,李昀以蝇头小楷抄写,速度自然很快,前后也不过用了大半个时辰便已然完成,揉了揉已经有些麻木的双腿,李昀实在是很想将房间里的矮桌和蒲团立刻换掉,只不过如今囊中羞涩,想要打造一套家具,只怕是痴人说梦。
说到底困扰李昀的终究还是那一个字:穷。
“昀儿的字写得越发工整好看了。”
翠娘不识字,却也能看出李昀的功底,相较此前绝对有了一个长足的进步,便连唐玥也不得不在心中暗自惊叹,自从儿子昏迷苏醒之后俨然好似脱胎换骨了一般,自己这个做母亲的都快有些不认识儿子了。
李昀的字写得确实不错,毕竟那十五年的软笔书法可不是白练的,见唐玥与翠娘看着他的抄书一脸愕然的模样,他在心中暗自得意,只不过是一篇小楷而已,实在是算不得什么,要知道他最为拿手的可是宋徽宗的瘦金体。
虽然水平一般,在自己的爷爷看来模仿的痕迹太重,入不得大师们的法眼,可如今大宋赵家还不知道在哪里游荡,发明这个字体的宋徽宗更是三百年之后才出生,那能写出瘦金体的他不就是史上第一人了么。
也不知道在如今的大唐,这个从未出现过的字体会不会受到文人墨客的推崇,如果到时候火了,自己在广陵城街头支个路边摊卖卖字画也能养家糊口了。
好吧,是自己想的有些多了,之前唐玥便曾说过,鄂王府上下是被当今的皇帝发配至岭南道的,若无皇帝的旨意,他们这些人根本就无法离开封地半步。
说什么十年一觉扬州梦,恐怕也是镜花水月一般的泡影吧。
从厨房里抓出一把小面和水揉搓出面筋,再将余下的面汤沉淀之后去水倒入锅中烘烤,等将水分完全蒸发干净之后从锅底刮出来的白色粉末便是李昀制作简易牙膏所需要的淀粉了。
至于其他的药材处理起来也很简单,只需要碾压成碎末或者挤出汁水备用即可。
可最后一种纤维素胶算是要了李昀的小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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