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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的兴奋劲过去,第二天郑丽敏果然尝到了过度劳累带来的苦头,手脚酸痛得厉害,即使休息了一整晚,仍不见好,起床时身子骨仍感到疲倦。
她转了转胳膊,在请假和上班间徘徊。
以这具身体当前的状态,若是在工位上坐一天,她明天手能不能抬起来都另说。
看来之前原主闹绝食还是伤了底子,这具身体太弱了。
“咚咚”两声,门被敲响,门外传来简母的声音,“敏敏,起床了吗?”
“起了。”
“起了就下楼吃饭,我和你爸先去上班了。”
原主虽和郑父在一个单位,但郑父身为厂长,以身作则,早到晚退。原主为了多睡一会,并没有选择搭郑父的顺风车同郑父一起出门,而是每天都自己晃悠着走路上班。她来了后怕郑父察觉,也为了多点时间观察这个世界,并没有立刻做出改变,每天还是同原主一般走路上班。
她应了声,认命地换了衣服下楼。
即便今天请假了,这具身体也不见得明天就能好。
这事就跟运动一样,坚持下去,反而不容易感到疲倦。
早餐是油条配白粥。
油条是简母纯手工自己揉的,炸得金黄酥脆,咬下去还有一股芝麻的香味,白粥加了肉沫和葱花,勺子一舀,米香扑鼻。
她刚穿过来时就发现,原主一家的伙食对后世来说稀松平常,但在缺衣少食的70年代,已经是十分丰盛。这一碗肉沫粥在农村,或许只有特殊时节才能吃到,就连城里,也不是所有人家每天都吃的。而原主家,几乎顿顿是白面。
吃了早餐,身上总算有了些力气。
她将挎包背着出门上班。
这会正是上班上学的高峰期。
家属院里热闹得不行。
郑丽敏看见赵婶子正站在筒子楼下两手叉腰大声催着孩子下楼,看到她还扭头朝她打了声招呼,又继续高喊自家孩子的名字。楼道口正奔出一个嘴上还叼着窝头的孩子,却不是赵婶子家的孩子,还有忘了拿东西又急匆匆跑回来催着他爱人将东西丢下来的。
相比后头的独栋小院,筒子楼正是一副忙碌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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